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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导光膜(LGF)、背光模组(LGF/LGP Module)、笔记本电脑MiniLED背光模组等导光结构件及组件及金属薄膜开关(Metal Dome)、超小型防水轻触开关(Micro Waterproof Tact Switch)等信号传输元器件及组件,主要为根据客户对于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成本要求而定制的非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信为兴的股权收购,信为兴专注于精密连接器及精密五金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主要的产品及应用如下:
1、2023年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号),同意公司向段志刚发行8,245,721股股份、向段志军发行2,748,573股股份、向信为通达发行1,404,124股股份、向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632,733股股份,购买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信为兴”)相关100%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2023年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号),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非公开发行6,581,83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数量为6,581,834股,该等股份已于2023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172,972,979股。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1,834股,发行价格为22.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6.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566,034.60元。
2、本次交易之募投项目“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1.8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开户银行与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972,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945,946.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5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与张淑媛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404,318股以每股人民币17.7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淑媛女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44%,股份总价款为人民币166,738,558.14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后,李明先生持股数量由61,722,520股减少至52,318,2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30.25%;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97,348,392股减少至87,944,0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50.84%。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2024年6月19日,公司收到董事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9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678%)的股东兼董事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为通达”)计划在自2024年6月1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4,8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70%)。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4日,信为通达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3%,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168,32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减少至606,674股;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5日,段志军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59%,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288,57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减少至1,189,143股。本次减持完成后,段志刚先生、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02,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56%,合计减持比例未超过1%,也未降至5%以下。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和2024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和《关于部分董事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